創建特殊員工持股計劃(“特殊 ESOP”)法律框架的規定於 2021 年 7 月 13 日生效,為有限公司的員工或董事會成員提供了一個新的特殊所有權機會,以比前。特別 ESOP 基於員工持股計劃的某些一般規定,但是,它為員工、監事會成員或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會/董事總經理提供了一個特殊的、更有利的機會公司收購公司的股份或股票。
特別 ESOP 可以根據員工的要求在計劃啟動時建立,在至少有 10 名參與者的就職大會上,通過章程和選舉一個負責特別 ESOP 運營管理的機構,以及董事總經理。在建立特別 ESOP 的同時,員工也可以創建資產管理基金會。
特別員工持股計劃設立後不得增加參加人數,原則上不得終止會員資格(轉讓除外)。在特殊 ESOP 的情況下,會員資格可以繼承。該計劃的運行期限至少為 10 年,此後實施主體獲得的資產或其等值資產必須轉移給參與者,實施主體必須解散。